武汉会计继续教育全市最低---100!
根据财政部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》中关于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学时的规定,持证人员必须在证书定期登记的周期内完成继续教育学时,按规定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,不予办理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》定期登记。
全省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》定期登记工作从2006年6月1日开始,今后如果没有特别要求将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由各地方自行安排,省财政厅不再对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》的定期登记工作进行布置。
持有2004年12月31日以前由省财政厅统一颁发的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》的人员均属本次登记的范围,2005年元月以后颁发的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》按有关规定满两周年后进行登记
继续教育费用:100元/24学时,人多可以优惠的,还可以上门收证 并可享受优惠